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8月**日,我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8月**日-****年8月**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北屯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6号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环评文件 |
1 | 阿山鑫石材加工建设项目(*期)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师***团原水泥厂 | ************* | ************** | ****. **.** | |
2 |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阿勒泰分公司北屯油库****伏电力线路迁移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师北屯市***团 | 新疆博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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