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海安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及委托运营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项目概况
海安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及委托运营项目(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前(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海安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及委托运营项目(标段*)
预算金额:*年总计********.**元。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其中*标段*年预算金额********.**元,*标段*年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分标段以*年总价报价,*标段*年最高限价********.**元,*标段*年最高限价********.**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特别提醒: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进行采购,依次开标,评标按照*、*标段顺序依次进行。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成立不满*年不需提供)(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详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应由税务、社保或银行部门出具);
(5)参加投标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详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通过**锁)→投标人→项目响应方→国企采购进行响应确认,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免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4年**月**日**:**(北京时间)
提醒: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开标地点: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标段投标保证金:******.**元;*标段投标保证金:******.**元。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评标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投标人投标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方式,详情请查阅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办事指南”。
7. 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特别提醒:
(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切勿对**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切后果将由响应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并在**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响应文件。
8.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进行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组织对现场集中踏勘,开标前各潜在投标人应认真踏勘现场,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等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号*楼窗口
联系方式:刘晓云 王春艳 ***********
3.交易系统软件公司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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